时间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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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罗尔斯的正义二原则 ——文艺作品之《正义论》书评

正义观念在人类的思想发展史和社会发展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正义的实现与人民幸福紧密联系,体现着社会的公平与秩序。约翰·罗尔斯关注人的自由实现和权力的平等,在《正义论》中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现象提出独到见解,指出了当时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悬殊等不公平现象,反映对最少受惠者的偏爱,尽力通过补偿或再分配使社会的所有成员处于平等地位的愿望。《正义论》为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提供了理论指导,不仅打破了当时西方政治哲学相对冷清的局面,而且以其独特性和思辨性令人耳目一新,对政治哲学做出了根本性的贡献。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就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正义是不可侵犯的,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名也不能逾越。在《正义论》中罗尔斯设想了一个初始状态:个体在选择正义原则时被“无知之幕”笼罩,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天赋、能力等。他通过对在这种状态下的人的选择的理解和分析,建立起一种指导制度设计的根本道德原则,即正义原则。罗尔斯的正义原则有两个:“第一,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且,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第一条原则实际上就是平等自由原则,“自由只能为了自由的缘故而被限制”。第二条原则包括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其中,第一个是肯定式的,即基本善应该平等分配。第二个原则是否定式的,即基本善如果不能平等分配应该怎么办。对此,罗尔斯用“词典式顺序”来确保原则的优先性,即第一条原则高于第二条原则,而第二条原则中机会平等原则高于差别原则。这意味着:对第一个原则所要求的平等自由制度的违反不可能因较大的社会经济利益而得到辩护或补偿。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及权力的等级制,必须同时符合平等公民的自由和机会的自由。而实际上这里秉承着义务论的观点,即蕴含着正当对善的优先。

一平等自由原则。这一原则适用于社会制度规定和保障公民的各种基本的平等自由方面,罗尔斯认为,“公民的基本自由有政治上的自由及言论和机会自由;良心的自由和思想上的自由;个人的自由和保障个人财产的权利;依法不受任意逮捕和剥夺财产的自由”。并且具有三个特点:首先,自由并不是指所有的自由。罗尔斯对正义的探讨也只是限定在社会的基本结构范围内,所以他的自由仅仅是指公民的基本自由,包括政治、思想、财产等方面。其次,罗尔斯强调的基本自由是“最广泛的”,虽然西方社会现行制度是自由主义制度,这种制度赋予每个人以平等的权利,但不是最广泛的。最后,每个人的自由都是最广泛的,就不可避免每个人的自由会相互冲突。那么就必须要对自由进行限制,以保证自由的实现,保证大家的自由是相容的。这一原则为评价社会制度的正义性提供了一套标准,是理解和构建正义社会的重要理论基础。

二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这个原则中包含着两方面:一方面,差别原则。社会中人们的收入和财富分配是不平等的,而罗尔斯用以解决不平等的正义原则就是这个差别原则。差别原则通过制度性的安排把人们由于自然命运降临的差异所产生的后果尽量驱除,同时安排好福利和负担的框架,调节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使自然差异所造成的社会弱者与幸运者之间的不平等限制在一定限度之内,对“最少受惠者”有利。“最少受惠者”是根据罗尔斯对基本善的划分得到的,主要是指财富和收入的问题,所以衡量“最少受惠者”的标准即财富和收入。相反,诺齐克主张只要个人财产的获得方式是正当的,就是符合正义原则的,就应当受到保护。德沃金则批评罗尔斯把眼光关注在最不利者,只考虑最不利者的社会地位,而不考虑如何成为最不利者的,本身就是不公平的。的确,德沃金提出的批评是罗尔斯应该解决却没有解决的。另一方面,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这一原则针对的是机会和权力,要求公职和社会职位在形式上是开放的,而且要求所有人都应该有获得他们的公平机会,以保证那些拥有同等天资和能力并有同样意愿的人们具有相同的成功前景。并且,公正平等原则要求从制度上做出资助安排,以保证出生于低收入家庭的成员在事实上不被剥夺同样的机会,比如:“必须为所有人建立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而不管其家庭收入的多少”。在罗尔斯看来,公平机会原则的作用就在于保证社会合作体系成为一种“纯粹的程序正义”。

罗尔斯的这两个原则旨在建立一个既能保障个体自由又能确保社会公正的制度框架,反映出他对正义、平等和自由的深刻理解。而今,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在中国与共同富裕殊途同归,为因地制宜解决中国问题提供出路。第一条原则旨在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其中提及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可以理解为社会群体自由的最大公约数,将其放置于共同富裕中即:在追求共同富裕的进程中以广大人民群众为目的,不因性别、民族差异而区别对待,用共同富裕搭建起经济与民主政治之间的桥梁。第二条原则中的公平平等立足我国发展现状来说,不仅是鼓励人民群众凭自主意愿积极争取在共同富裕中对他们开放的职务和地位,还不断制定相关制度、经济安排,通过阶段性发展计划增加就业机会,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为所有人提供一个相对平等的起跑点,在宏观调控的角度给予人民群众最大限度的平等。在中国,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不仅被视为解决社会基本结构问题的理论参考,而且被认为是推动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的重要思想资源。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日益受到重视,罗尔斯的正义理论进一步为解决这些问题发挥独特作用。

(作者: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白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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